ECFA實施雖已滿2年,然而,既存的貿易障礙並沒有因此變得比較少。依據工總所做的「2012出口障礙調查」,ECFA早收清單減讓的結果,廠商未受其惠,反而增加很多文書作業的困擾,進而形成為貿易障礙。
依據工總調查,廠商反映,兩岸雖有ECFA早收清單,但是,中國大陸方面似乎並不樂於宣揚,致使大陸進口端的客戶對ECFA了解都很有限,甚至在我方廠商反映可享ECFA優惠關稅時,大陸進口端客戶也總是「遍尋不到隻字片語」的政策資訊,致使機械業與化學業者都反映:無法享受ECFA早收清單的降稅優惠。
調查還發現,有廠商反映,有些問題在ECFA生效前不曾發生過,但是在ECFA生效後,反而有部分海關直言,「不承認ECFA」,進而不能以早收稅率通關,讓業者疑惑:「不知是中國大陸的政策,還是海關個人刁難」?
調查也發現,因為中國大陸海關將稅則改判,進而使應為早收清單的貨品,變為未列入清單的稅則,並因此課以10%的稅。
歸納整理,廠商出口到中國大陸所面臨的非關稅貿易障礙主要包括,不同窗口要求我方廠商出具不同證明文件,甚至是過度要求或看似無關的文件。
例如2011年廠商反映中國大陸的廣州海關要求我方檢附官方證明文件,但是又不得在文件中出現「中華民國」字樣,2012年時,業者則是反映,廣東客戶要求,外包裝上要印上「Made in Taiwan China」。
相關貿易障礙,在工總要求與建議下,已列入兩岸協商談判的事項。 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記者譚淑珍、潘羿菁/台北報導)